作者:洪振快 历史学者
中国人一向有强烈的“盛世”情结。
“盛世”应该是国力强盛之世,国力强盛的标准是什么?GDP大概算一个。18世纪的康乾时代一向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盛世。据美国经济学家麦迪森的估算,1700年中国的GDP占世界的22.3%,而欧洲占24.9%,中国大致与整个欧洲相当;而到了1820年,中国的GDP占世界的32.9%,超过了欧洲、美国、日本的总和。换句话说,就是当时中国的经济总量超过了现在所有西方发达国家的总和。
这些数字足以让人目瞪口呆,因为如果仅仅从经济总量来看的话,18世纪的大清帝国国力的强盛无与伦比,确乎可以算是“盛世”了。从这些数字中还可以推论,大清帝国的老百姓生活是富足的,香港的张五常先生便认为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低于欧洲,大约是从乾隆退位(1795年)至鸦片战争之间这段时间开始的,其话外之音是,中国开始落后于西方已是19世纪的事了。然而,倘若历史事实真的如此,中国在19世纪40年代的战争中何以会一败涂地?之后又为什么会被远远地甩在后面?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问题在于,GDP难以作为“盛世”的标准。在我看来,“盛世”的标准,应该是普通人的权利———包括经济(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如果以这个标准来衡量,18世纪的中国甚至都不能和中世纪的英国相比,更不要说与同时代的英国相比了。
先说经济权利。英国学者约翰·克拉潘在其《简明不列颠经济史》一书中说:“在爱德华一世时一个盖屋顶工人的助手每天约可获得1便士,至公元1347年时他的工资仍未超过1便士。大鼠疫促使工资剧烈上升,至公元1350年他每天竟能获得2便士以上。”爱德华一世是英格兰国王,1272—1307年在位。英国的“盖屋顶工人”在中国就是泥瓦匠,助手通常是其妻子或徒弟。1347年是英国鼠疫即黑死病暴发的那一年。在1347年以前,英国“盖屋顶工人的助手”每天的工资大约是1便士。1300—1450年,英国小麦的平均价格是每夸特(quarter)6先令。1英镑为20先令,1先令为12便士。1夸特小麦重480磅,约435市斤。算下来,1便士可以买6斤小麦。
6斤小麦大约可以制作6磅面包,够两三个人一天的需要,“盖屋顶工人的助手”除了自己吃饱,养一个人是不成问题的。“盖屋顶工人的助手”由于技术不够,工资只有“盖屋顶工人”的1/3到1/2.1347年以后,由于黑死病使很多人死亡,劳动力严重欠缺,工资也水涨船高,增加了一倍以上。英国著名的中世纪史专家克里斯托弗·戴尔(C.Dyer)总结说,在1500年左右的英国,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每天可以获得8便士的工资,而家庭食物的支出是3便士。因此,只要他们愿意劳动,他们就可以过上不算特别宽裕但还是衣食无忧的日子。
那么,中国的情况怎么样呢?相比较之下,中国直到18世纪,雇工的工资看来还赶不上中世纪的英国雇工。18世纪乾隆时代的扬州是当时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大盐商们会花万两银子去建私家园林,盐商家里则要招募各类雇工为其服务,而雇工的工钱,按照当时人的说法,“不问门班厨杂楼,月工例给二钱头”,也就是一个月二钱银子的工钱。可以认为,这是包吃之后的工钱。二钱银子在当时大概可以买一斗米(约为现在15市斤)。这就是说,作为雇工他除了自己有一口饭吃之外,他甚至养不起一个人,因为明清时代一个普遍的说法是一个人吃饭每天需米一升,一个月需米三斗。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其经济权利还不如中世纪英国的“盖屋顶工人的助手”。
研究者一般认为,清代雇工工值3/4、甚至4/5以上用于饮食。清初的人说,“雇募工作,惟求一饱”;康熙五十年(1711年)顺天府的一个雇工说:“我在各处佣工,所得的钱不够吃饭。”木、石、泥、篾匠,与英国的“盖屋顶工人”身份差不多,据民国四川《合江县志》记载,光绪元年(1875年)一天的工资仅为40文钱,而当时一升米的价格为46文(小麦价格基本相同),一天的工钱只能买约0.87升的米;到了1925年,每天的工资涨到800文钱,但米价却涨到每升1800文,一天的工钱只能买0.44升的米了,工资赶不上米价的涨速,生存状况更趋恶化。
从经济权利来看,明清时代中国平民的权利基本上没有什么增长,在灾荒、战乱时期更加恶化到不能生存的境地。那么,在人身权利方面又如何呢?中国雇工的人身权利没有保障,被雇主虐待是常见的事,法律方面也缺乏保护。明代万历年间,“泰安州有一富民,奸占雇工人妻,其夫有怨言,挞之折股而死,以其妻付人领去,将尸夜弃于壑”。清代嘉庆二十年(1815年),北京有一宗室,命令“雇工家人阎三将妻阎张氏改扮男装,送入圈禁空房与之通奸”,雇工“不敢违拗,任其奸宿”。中国雇工权利之低,没有做人的任何尊严,从以上两件事例中可见一斑。雇主可以随意责罚雇工,甚至奸占其妻女。在欧洲,哪怕是在中世纪,这种情况都是绝不可能出现的。欧洲社会,在中世纪时人与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很明晰,哪怕是中世纪庄园里地位最低下的被称为农奴的人,他按照规定交租服役,一旦庄园主人越过规定,他都可以到庄园法庭去控告他。1347年黑死病暴发之后由于劳动力欠缺,普通劳动者的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更是不断增长。
正是普通人的权利不断扩展,使英国走出了中世纪,完成了现代社会转型,成为一个文明的国度,也成为强盛的“日不落”帝国。相比之下,中国普通人的权利在所谓的“康乾盛世”里都还比不上英国的中世纪,这大概也是表面强盛的大清帝国在后来的鸦片战争中不堪一击的根本原因所在吧。民无权则国必弱,仅凭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堆积起来的GDP不能代表国家的强盛。可惜的是,及至今日,仍有人不明白这样浅显的道理,也不明白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当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拿七八百万元年薪,而建筑工人却因拿不到七八百元钱的月工资而需以跳楼的极端方式讨薪的时候,当一个身体强健的高中生被传唤到公安局就非正常死亡,而且类似的情况频繁发生的时候,中国人应该反躬自省:我们的“文明”处在什么样的位置上?只要普通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就不能算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改革必须不断增进普通人的权利,那它的方向就不会出现偏差,改革共识才能长期存在。
|